青田石印章“彰厥有常”清代桂馥篆刻,印章通高10.2cm,印面邊長4.1cm。
彰厥有常 典出《尚書·虞書·皋陶謨》:“皋陶曰:‘寬而栗,柔而立,愿而恭,亂而敬,擾而毅,直而溫,簡而廉,剛而塞,強(qiáng)而義。彰厥有常,吉哉!’” 彰:顯明。厥:其。有:語氣助詞。常:規(guī)律,特征。其意為:賢者有“九德”,君主要明察和掌握九德的特征,并以此為標(biāo)準(zhǔn)擇人任官,則是為政的良策。
印青田石質(zhì),方形,素面?zhèn)瓤睢S∥淖w,白文,右上起順讀“彰厥有常”四字。邊款行書體陰刻“嘉慶癸卯小春初吉,未谷摹秦人繆篆印于吉祥草堂”。
此印文內(nèi)容取自《書·皋陶謨》中“彰厥有常”,“彰”即“彰明”,“厥”可釋為“其”字,“有常”意為“有恒”,此四字即為經(jīng)常予以表彰之意。印面雖較秦漢印大出許多,但布局、篆刻不失漢鑄白文印的法度。
“彰厥有常”印章印面
“彰厥有常”石章邊款拓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