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璽”字成為帝王印章的專用字是從秦朝開始的,當時秦朝在少府設置了“符節(jié)令丞”來專門掌管璽印,制定御府六璽的制度。規(guī)定只有皇帝可以用 “璽”,臣下只能稱“印”。
根據(jù)《漢官儀》的記載:“通官印方寸大,小官印五分”。也就是說,漢代一般官印的邊長為漢制一寸,即2.2至2.4厘米左右,大概是圍棋棋盤的一個格子那么大。
雖然迄今為止并沒有在漢代帝陵中出土有帝璽,但有一枚遺存的“皇后之璽”,是在陜西咸陽的長陵旁發(fā)現(xiàn)的,屬西漢遺物,它的邊長約為2.8厘米。
那么,漢代的印為什么這么小呢?這大概跟印的作用與功能有關(guān)東漢學者許慎在《說文解字》中提到:印是“執(zhí)政所持信也”,可見它是一種作為憑記并表明身份的工具。
印的另一種功能,就是用于封檢。紙質(zhì)文書通行之前,秦漢時期主要通行的簡牘文書,簡牘是用于文字書寫的竹片或木片。要寄送的簡牘文書,一般會用繩子束起來,在繩結(jié)處安置封檢與封泥,然后用印章在封好的黏土上蓋章,由于封檢上填泥的面積有限,所以印章也做得很小。
但這小小的印章與封泥,卻能起到防止泄密與備驗核的作用。《后漢書·隗囂公孫述列傳》中有“元請以一丸泥為大王東封函谷關(guān)”的說法,意思是:王元請求用少數(shù)兵力為大王到東邊扼守函谷關(guān)。這句話用“一丸泥”與“封”來比喻只要很少的兵力就能守住險扼的邊關(guān),也從側(cè)面生動地展現(xiàn)了印章與封泥的功能。
那么,印章與封泥是怎樣“把守關(guān)隘”的呢?
首先,我們把要封緘的物件用繩子綁好。
接著,寫好封檢。
圖中的“甲渠官”是收件人,“以亭行”是寄送的方式。漢代邊防的文書投遞是按邊防軍的部都尉-候官-候長-烽燧的職官系統(tǒng)權(quán)限,以縱向和橫向交錯的形式進行的。“以亭行”的文書多為都尉府,候官,候長等通告各亭的文書,故依亭逐個傳遞。由于傳送的距離較近,一般以人步行投遞。
然后,我們將繩結(jié)安置在封檢下部的凹槽上方,并在封檢凹槽處的繩結(jié)上方放入封泥,封住繩結(jié)。
最后,把印章用力印在封泥上
效果如下:
這樣,一份要寄送的物件就封緘好了。
隨著紙張的逐漸普及,魏晉南北朝以后印章變成了在紙上蓋印,印章的大小就不再受到約束。
到了明代,建文帝的印璽“凝命神寶”,邊長甚至達到“一尺六寸九分”,也就是48厘米左右。
歷史書上按時間線的敘述方式往往給我們一種歷史是延續(xù)的感覺,然而歷史往往是斷裂的。雖然秦始皇自命“祖龍”,中國歷代皇帝也自命“真龍?zhí)熳印保实鄣挠…t真正開始流行以龍作為印鈕卻開始于一千多年后的宋朝。在宋朝,除了宋徽宗的鎮(zhèn)國寶和定命寶為螭鈕,皇帝的御寶(即御璽)均為盤龍鈕。可見,南越王在當時就使用龍鈕其實是非常特立獨行的做法。
那“文帝行璽”為什么使用龍鈕呢?
《淮南子》說:“九嶷之南,陸事寡而水事眾,于是民人被發(fā)文身,以象鱗蟲。”《史記》的注釋者應邵也說:越人“常在水中, 故斷其發(fā), 文其身, 以象龍子, 故不見傷害。”也就是說,古代越族常在水中行走勞作,為了不被水中的龍(估計是鱷魚一類的兇猛爬行動物)傷害,越人們便剪斷頭發(fā),在身上紋上圖案,使自己看起來與“龍”相似。由此,筆者猜想,南越王大概認識到了古越人對作為“鱗蟲之長”的龍這種愛恨交加并自愿歸順的心理機制,因此自創(chuàng)龍鈕,“以故俗治”,來達到“和輯百越”的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