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窯青瓷以秘色瓷而聞名中國瓷器收藏市場,所以收藏越窯瓷器要懂得鑒定。越窯瓷器的鑒定必須掌握五大要素。這就是制品的造型與紋飾、裝飾藝術與方法、釉色與胎體、銘文與款識五個方面。
1、 器物造型與紋飾
造型與紋飾兩者密不可分,是鑒定越窯瓷器的關鍵,再結合釉、胎、支燒工藝和款銘更為精確。
唐代越窯的造型,從總體上看廓線明快,秀雅端巧。碗的造型,從早期越窯的深腹型,逐步演變?yōu)槌ǹ冢ǔ蘅冢⑿备沟臏\腹型。初唐的平底器或假圈足,到了中唐時,假圈足中挖一個小淺孔,圈足形似玉璧,俗稱玉璧底,同時開始出現(xiàn)矮圈足的環(huán)底碗。晚唐時碗的造型,不但延用了玉璧底、大環(huán)底外,而且出現(xiàn)了端巧美觀的花口。特征是口沿作成四缺、五缺不等,在腹部與缺口相對位置壓有突筋。總之從底足的變化,發(fā)展到口沿的變化,使碗的造型輕巧端雅,線條流暢美觀。
越窯早期的標準器,陜西禮泉縣唐龍朔三年(663)墓出土的花口腕,口沿六缺、腹部六條筋,矮圈足。河南偃師杏園大歷十三年(778)墓出土的魚紋碗,在碗的內底刻繪一條游躍的魚,自由流利、活潑可愛。寧波和義路唐代遺址元和朝(806~820)文化層中出土大碗(洗)內刻荷花。
唐代晚期,碗類的器內刻劃各類荷花、朵花、模印鶴、魚等動物,形象生動活潑。“大中二年”云鶴紋“壽”字碗,與其共存的器物,成為鑒定的標準器。
壺類,從初唐開始,仍沿用了早期越窯的盤口壺,一個明顯的特點,是器型有碩大豐滿變?yōu)槭菅判沱悺5搅酥刑圃统瘯r,壺的盤口消失,為侈口(敞口)所代替,同時出現(xiàn)了六角形的短嘴和肩帶狀把,底部有的仍保留了平底,爾后也有平底變?yōu)榘ψ恪_@類造型的壺,文獻上常常稱為注子,即執(zhí)壺。所以說由早期越窯的壺,到中唐元和朝時演化為注子,這是壺造型變革的轉折點,也是執(zhí)壺的造型與早期越窯的壺,造型完全變了一個面貌。
晚唐時期,越窯執(zhí)壺,造型的基本格調不變,具體的線條變化多姿,使人感覺器形豐富多彩。僅舉唐大中朝執(zhí)壺器形為例,這時有鳳頭執(zhí)壺、帶流的瓜棱壺,筒口、雙系、圈足壺,喇叭口、瓜棱、圈足執(zhí)壺等。在唐代所有執(zhí)壺中,惟獨"會昌七年改為大中元年"刻花執(zhí)壺(朵花)是一件刻花卉的標準器,這類刻花,恰恰與寧波市和義路唐代“大中二年”、“壽”字紋碗地層,伴出的刻花盆、刻花碗、刻花盤的紋樣,似出一人之手。
唐罌,在鑒定中有三類:
第一類,是以“元和拾肆年”銘罌為代表,特點是在頸部堆刻、戳龍紋,頸下部安四系,腹中刻銘文。另一件蟠龍四系特別長,按于頸至上腹,在系上部堆塑形象生動的蟠龍。
第二類,是線刻龍紋罌。蟠龍從頸中部到腹中,通體滿布。
第三類,出于晚唐(901)墓中的褐彩云紋罌。這類罌從罌蓋到罌身,通體繪了褐彩的云紋,精致、工整、其繪法、色彩與唐天復元年(901)墓出土的褐彩云紋缽形燈一樣。這類褐彩云紋罌在五代時期,錢氏墓中也有出土。
五代時,執(zhí)壺有三種形式。第一類,整個造型似一個倒掛的青(青釉)瓜,清秀美觀。第二類,以東錢湖窯場出土為例,執(zhí)壺制作極為講究,不但造型規(guī)整秀麗,而且器身上刻著流利的云氣、飛鶴及花卉。。特點之一圓嘴、扁帶狀把。執(zhí)壺上“開光”出現(xiàn)于五代天福6年(941)。第三類,圓嘴、筒頸、鼓腹、圈足、扁帶把,素面。
北宋前期,執(zhí)壺承五代之“開光”在越窯中時常出現(xiàn),出土于公元995年墓的“人物坐飲圖”執(zhí)壺,不但有相對的年代,而且在執(zhí)壺腹部,四周線刻人物坐飲圖,也就是把書畫上的畫面,移植到瓷器制品上,這屬于首創(chuàng)。這種人物坐飲圖,神仙活動圖等執(zhí)壺殘片,在上林湖五代至北宋的窯址中,均有出土。為北宋前期(有學者劃入吳越時期)秘色瓷的典型器物,也為我們鑒定提供了樣品。
北宋中期,流行雙線開光,在開光內劃花卉,盛行模印的小系。
北宋后期,執(zhí)壺的造型雖沒有多大變化,但是制作粗糙,頸肩連接處與腹底圈足連接處,往往不大規(guī)整。燒成后,由于制作沒有像北宋前期規(guī)范端正,因此斷脫明顯。
晚唐時,大中朝生產的盞與托具,造型為最美。與“大中二年”銘碗共存的荷花盞,口作五缺,盞內刻花卉,也有素面,釉色青翠秀雅;托具器形作成卷荷葉狀,圈足微微外撇。施青翠釉。這種造型似一朵荷花,似漂泊在水波蕩漾的水面上。
五代時,托具的沿與托臺以素面為多,盞則花口、撇圈足,以青綠釉為多。北宋盞,花口內線刻連環(huán)紋或四荷連環(huán)紋,托具的托臺高突、托盤沿上線刻蜂花紋。和統(tǒng)十三年(995)墓出土的盞托具就是一個標準器。
盤,初唐至北宋早期,造型均為淺腹型。初唐以平底、素面為主,釉色為青黃占多數(shù)。中唐開始,出現(xiàn)矮圈足與玉璧底。晚唐時品種增多,常見有玉璧底刻花盤,圈足劃花盤,委角盤和花口盤等。唐咸通十五年,法門寺地宮埋藏的,花口秘色瓷盤是標準器。五代時出現(xiàn)方形委角迭盤,盤身有鏤孔,此種盤最早為天福六年(錢氏墓出土)。北宋時紀年的花口牡丹紋盤、花口雙蝶紋盤、花口菊團紋盤、鸚鵡紋盤、龜荷紋盤、丁字款盤以及咸平元年(1000)墓出土的龍紋大盤等,均為鑒定對照的標準器。
水盂,初中唐時期多為素面。晚唐出現(xiàn)四蹄足,五代,有刻蓮瓣水盂。北宋時水盂四周“開光”,內刻牡丹花等。
盒的造型呈扁圓。晚唐時品種極為豐富,不但有中小型成套蓋盒、油盒和印盒,而且紋樣以刻花為主。北宋咸平三年(1000)出現(xiàn)云鶴紋迭盒。北宋粉盒盛行,紋飾有鳳凰、牡丹、雙蝶、鸚鵡、菊花等。
2、 裝燒工藝的特點
在鑒定中,辨別器物的裝燒工藝,也是十分重要的,因為每個窯口,裝燒工藝除共性外,還有其獨特的個性,就越窯的裝燒工藝而言,恰恰為我們鑒定提供了可靠的,明顯的依據。
裝燒工藝,在中唐晚期以前,是承早期越窯的明火迭燒工藝,中唐元和朝發(fā)明匣缽裝燒,這是一次改革,也可以說是一次裝燒工藝的革命。越窯的匣燒工藝,不僅僅促使產量提高,而且使越窯燒制的制品質量,上了一個歷史性的新臺階。???
匣燒工藝,使制品帶來的質量提高,有二個明顯的特點:(1)早期越窯出現(xiàn)的器內支燒印痕(包括中唐以前),使用匣燒后,從此器內的印痕消失了,使器內光潔美觀。這個特征斷定都是元和朝以后的制品。(2)匣燒工藝燒制的器物,其外底部都應該有支燒泥點的印痕。這個印痕的大小與形式,對我們了解它制作年代,有十分重要的參考價值。
初唐時不用匣缽,明火迭燒,使用的間隔窯具碩大,所用泥點分隔顆粒也就粗大。中唐后期到晚唐,大量采用匣燒工藝,用薄形間隔具,因此,泥點分布,亦采用了比豆狀更為好看的松子狀泥點,排列細密。這在圓形墊具上,遺留的印痕就是例證。匣燒的玉璧底碗、盤等器物外底,呈微微的粉紅色顆粒狀遺痕,這種遺痕是胎體中氧化鐵的反映。
五代時期,越窯生產器皿不但品種豐富,而且釉色青翠、湖綠。在間隔窯具制作上,也應物制宜,極其規(guī)整,所遺留的泥點、支燒印痕也與晚唐時期大不一樣。這與五代時,在匣內裝燒中采用了扁平、扁餅形式間隔具分不開。因為扁平,散布的泥點多呈松子狀,排列有規(guī)律,這一現(xiàn)象,一直持續(xù)到五代前期;五代后期,上林湖、東錢湖與上虞的典型窯址遺存,與紀年器物支燒泥點,表明泥點已演化為條形,這種形式的泥點印痕,在盤、碗、盒、罐一類制品底部,一般四條、五條不等,中間有空隙,這種支燒印痕的時代,在吳越開運朝后還在沿用。
北宋前期,由于越窯匣燒工藝發(fā)達,各窯場大量使用薄形的,大小不等規(guī)格的墊圈(環(huán))及扁平(圓)形或環(huán)形的間隔窯具,因此,在各類器物外底中,遺留了長條形的泥點,排列緊密,有的近似相連,從大量紀年器底,遺留的印痕,表明它們應是北宋前期之物。紀年的秘色瓷,匣燒工藝特別講究,所以在支燒的過程中,泥點也與眾不同。像“太平戊寅”紀年器就是一例。在上林湖窯址中,見到的“太平戊寅”款的盤,支燒印痕還是條形的。
總之,在鑒定中,要十分重視和注意泥點的變化與特征。支燒特征,也不是所有瓷窯都有,像全國著名的湖南唐長沙窯,由于所有器物施釉不及底,盤子的盤心與圈足都不施釉,所以不論是迭燒、匣燒,在底部均不需要泥點間隔,所以在器物的底部,都找不到泥點支燒印痕。這為我們鑒定該窯器物,提供了一個有力的依據。
3、 胎骨識別與釉色
釉色不但與釉料化學組成成分有關,而且也與窯爐中燒成氣氛切切相關。
初唐,越窯雖然在窯爐結構上,獲得了改善。但燒造中,一部分還原焰較好的器物,呈青色外,很大一部分,弱還原焰或氧化焰燒成,呈色便為青中泛黃或米黃色。
中唐,匣燒使呈色青為多。由于配料差異與窯爐氣氛差別,所以呈色也有變化。
晚唐,由于大量使用匣燒,使釉色大為改觀,加上窯爐燒造技術的改進,使窯溫升高,使制品呈以青翠為多。“貢窯”所使用的匣燒,其質量達到極精的程度,所呈釉色“似冰”、“類玉”,晶瑩滋潤。
五代北宋時期,大批“貢瓷”色澤以青綠色為主,釉色光潤。民用瓷亦以青為主。到了北宋晚期,釉色則變成青灰了。
從鑒定角度看,初唐時期絕對不可能有湖綠色的色澤,因此湖綠色釉,首先應考慮,屬于晚唐、五代或北宋早期年分段。若青黃或米黃的色澤應考慮中唐年分段,它不可能是五代、北宋時期的作品。當然這是一般的共性,有時特殊的個別例子,也不能排除,還得靠鑒定者綜合研究。
越窯胎質,由于所用瓷土含鐵量較高,所呈色為灰白色,因此凡是唐、五代、北宋越窯制品,胎體呈色,絕不可能像龍泉窯那麼白,也不可能像長沙窯、婺州窯那麼疏松。由于缸胎,所以在胎體上施化妝土的工藝。這些情況對我們鑒定,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。在遺址中出土的標本,釉色很接近越窯制品,刻花也近似,但是胎體呈白色,有人認為是越器,這種失誤也要防止的。
4、 款識銘文的研究
款識,指在瓷器上書寫的文字。銘文主要有紀年款、支干款、姓氏款、作坊款等,不管那一類銘款,對我們鑒定年代,都有很大的幫助,有時候還可推知精確的年代;有絕對年代與相對年代的銘文瓷器,是我們鑒定中的標準器物。
目前越窯銘文器類,大多為晚唐時期。有雙魚模印王字碗、云鶴紋模印“壽”字和“大中二年”紀年碗,各式墓志罐,罌、罐、瓶等,此外還有執(zhí)壺、盤、缽、碗、凈水瓶、香熏、硯臺、器蓋等。
唐代銘文大多書刻于胎體上,也有戳印釉下褐彩書等。銘文內容可分:
作坊名稱類,有利記、上(尚)記等;姓氏類,有馬、利、陳、大、俞、王、朱、上(尚)、李、劉、仙、方、泮、涂等;姓名類,有俞程、李溪、泮子云等;貢(品)窯類,有貢、方者貢,官、殯于當保貢窯之北山……等;
標價類,有金十九,價值一千文等;制品記名類,有慶擂燒、十月十一日造平十六郎等;數(shù)字類,有四、七等;祝愿類,有壽、漸(健)康等;紀年類,有元和拾肆年、長慶三年、太和八年、會昌七年、大中元年、大中二年、大中四年、咸通七年、咸通十年、咸通十四年、光啟三年、光化三年、天復元年等;墓志類,數(shù)量特多。
吳越時期越器上銘文:
??? 銘文器以碗為多。大多以線刻為主,也有模印。銘文書刻部位,碗、盤、盞、碟類,以外底為多,少數(shù)刻于器壁。瓶、罐類肩部為多見,其中荷葉龜紋器物,則書于龜背之中心。
姓(名)氏類,有羅錫、章、王、紅、徐、馬、朱、上、大、姜、千、示、永、合、平等;作坊名稱類,有項記、阮記、柴記等; 貢(瓷)窯類,有官、官樣、窯務、供、內、表等;支干年號類,有辛酉、辛、乙、子、太平、丁丑、丁等;制品作者類等;地名類,有下林鄉(xiāng)使司北保等;制品作者類,有朱伯遠作等;紀年(紀月)類,有龍德二年,太平丁丑、□月初六、七月十九日記等;墓志類,有龍德二年墓志罐等;廟宇有關類,有周藥廟山大殿、弟子朱仁厚舍入廟等;數(shù)字類,有八等;方位類,有上、下、左、右等。
北宋時期銘文:
北宋銘文大多為書刻,僅一例器內墨書。部位多在隱蔽部分。
姓(名)氏類,有羅軍、魏仁皓、項、陳、里、馬、永、千、上等;作坊名稱類,有里方記等;干支年號類,有太平戊寅、辛巳、太平戊戌等;貢(瓷)窯類,有供、內等;地名類,有越州上虞上山鄉(xiāng),會稽等;數(shù)字類,有六、一個等;窯名類,有上虞窯、長山窯等;紀年類,有雍熙一年、端拱元年、端拱二年、太平二年、嘉佑捌年,元豐二年、元符三年、紹圣五年等;題名類,有造此硯子東海記、項□造糧罌瓶、弟子□□□ 舍入觀音院等;吉祥語類,有天下太平、延福長壽等